货物赔偿规则
赔 偿 规 则
1. 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聚星国际以后,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以内,在相应的网站上面无法查询到运单信息,则聚星国际承担损失责任。
2. 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聚星国际以后,如果在约定的时间以内,在相应的网站上面可以查询,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,收件人无法收到,或者明确被告知,货物遗失,则由相应的运输机构承担损失责任,聚星国际可以协助申请获得赔偿。
3.不可以查询的货物(如中国邮政、香港邮政的空邮包裹),不能获得赔偿。
4.约定的时间指:货物在交给聚星国际签收时算起,到在各运输公司网站上可查询时为止。一般而言,香港邮政7个工作日;中国邮政10个工作日;FedEx、DHL、UPS、TNT 4个工作日;EMS 7个工作日。
5.由海关问题导致的任何延迟及损失,不能获得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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